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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朝阳:政企联手 共建合作多赢的电力行业信用平台
发布日期:2020-01-03 13:32 文章来源:人民网     浏览: 打印:当前页面

日前,国家电网辽宁朝阳供电公司与朝阳市信用办,共同出台了《朝阳市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着手构建朝阳市电力行业信用体系,鼓励诚实守信,惩戒失信行为,通过有效的机制来促进电力用户不断增强信用意识,形成良好的用电习惯,进而推动朝阳市全社会的信用体系水平提升。

 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政府监管机制、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,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7月印发了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”,提出要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,衔接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,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,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,优化营商环境,推动高质量发展。

  电网是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企业,国网朝阳供电公司与当地政府的此次合作,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政企合作、共建共赢的积极探索和尝试,具有重要的典型示范意义。

  《办法》中将电力用户信用等级分为“诚信电力用户”、“一般电力用户”和“失信电力用户”,其中“失信电力用户”的失信级别按照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3个等级,即:一般失信、较重失信、严重失信。严重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窃电、违约用电、拖欠电费、故意破坏电力设施等。

  因为电力用户具有普遍性,所以这个《办法》的实施,将对朝阳市民整体的信用意识水平提升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为使工作取得实际效果,国网朝阳供电公司全面开展用户信用管理工作。将逐步建立以电力用户等级与评定管理为核心的信用档案系统,建立用户信用管理体系,依照《办法》规定,动态发布用户信用信息,多渠道公告电力用户的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及惩戒内容。另外,还将根据信用状况拓展优质服务措施,给予诚信电力用户优先办理业务等激励策略。同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,把电力用户失信“黑名单”纳入市信用平台,以及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管理等,逐步构建起社会信用联合激励惩戒机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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